
特朗普总统的新任新闻秘书是一名真正的律师,还是只是在电视上演过律师?
上任仅三天,凯蒂·扎卡里亚便面临了履历造假的质疑。她自称是lawyer(律师),而总统则称其为“an attorney”(一位执业律师)。周二,当被问及她在哪个州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时,她两次回答称:“我搬去中国的时候。”
啊?
对这位接下了或许是全美最具挑战性的公关职位的女性而言,这一幕为她波折不断的首次亮相画上了句点。如今,她正竭力把自己的经历讲圆。
周三晚间,她对《纽约时报》表示,围绕“lawyer”、“attorney”与“中国”的这场纷扰完全是一场大误会。
“我当时以为问题是:‘你从法学院毕业后去了哪里?’”她说。当时总统正在亚利桑那州举行中期选举集会,她是在停机坪上匆匆接通电话时作出这番回应的。
“在‘海军陆战队一号’的噪音下,我只能听清这些,”她说.“而且出于遵守礼宾规程的考虑,我与总统保持着一定距离,这让我无法靠前听清问题。”
她强调,那天只是她履新的第二天。
那么,关于这位算不上真正的“attorney”的凯蒂·扎卡里亚,事实究竟是怎样的:她于2011年毕业于佩珀代因大学并获法学学位。严格意义上讲,这确实使她成了一名“lawyer”。但她是否是一名拥有执业许可、能够提供法律咨询的“attorney”?若想具备这一资格,她必须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华尔街日报》周三报道称,她在法学院毕业后曾参加加州律师资格考试,但并未通过。《纽约时报》也未能在加州或她在美居住过的任何其他地方查到其律师执业执照。
在周三那通简短的通话中,《纽约时报》未能再次追问她是否曾通过任何律师资格考试。但在挂断前,她确实解释称,当初刚开始在有线电视新闻亮相时,她曾就该如何标明自己的身份咨询过佩珀代因大学校长。她表示,当时对方告诫她不要使用“attorney”或“esquire”这类称谓,但表示使用“lawyer”没有问题。
但使用“总法律顾问”(general counsel)又是否合规呢?因为在领英上,扎卡里亚在特朗普亲信理查德·格雷内尔领导的团体“修复加州”名下,将自己的职务标注为总法律顾问。
“在美国,你要获得律师资格并获准执业,否则不得担任企业的总法律顾问,”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院长埃尔温·切梅林斯基指出,“‘总法律顾问’意味着你正在从事法律执业工作,正在为企业提供法律建议。没有执照是不得从事法律执业的。”
周三,一家监督机构向加州律师公会递交申诉,要求调查扎卡里亚是否存在“在未获执照的情况下,屡次向公众声称自己有法律执业资质,而加州法律将这种行为视为犯罪”。
这就牵涉到了中国之行。
白宫本周解释称,扎卡里亚是随丈夫泰勒前往中国的,后者当时在一家美国私募股权机构任职。扎卡里亚声称,在中国期间,她从事的是“国际交易法”业务。
在其领英个人主页上,她列出了在中伦律师事务所近两年的工作经历。中伦是中国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总部设在北京,并在东京、纽约、洛杉矶、旧金山以及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设有分所。
该律所周三未回应置评请求。
外国律师在中国的执业空间极为狭窄。外国公民不得参加中国的司法考试、不得持有中国律师执业执照,也不得就中国法律提供咨询意见。不过,他们可受聘于中国律所参与跨境交易,并就外国法或国际法提供法律意见。
中伦律师事务所常驻上海的合伙人高俊表示,律所经常聘用外籍人员协助语言沟通,并帮助中国员工理解外国商业文化。
“他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具备中国法律执业资格,”他表示,并补充称扎卡里亚在律所的岗位很可能类似于带薪实习。
专门研究内地法律的香港大学法学教授刘思达指出,扎卡里亚将自己称为中伦律所前“associate”(律师)具有误导性,因为这暗示了她曾是在中国的持证律师。
“中国律所可以聘用外籍人士在其内地办公室工作,但这类人员不会被归类为中国律师,因为取得中国律师执业资格必须具备中国国籍,”刘思达说,“因此,使用‘associate’这一头衔可能存在争议。”
那么,这一切到底说明了什么?
特朗普称扎卡里亚为“attorney”,而她显然从未对此进行澄清。她还自称为“总法律顾问”,这至少是一种误导。
孔子在《论语》中写道:“民无信不立。”对于白宫新闻秘书而言亦是如此。这是一份完全建立在公信力之上的工作。如果公众(更不用说媒体界了)觉得所听到的内容不可信,那就很难做好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