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普總統的新任新聞秘書,究竟是稱職的律師,還是僅僅在電視上扮演過律師?
上任僅三天,凱蒂·扎卡里亞(Kaitlan Collins)就面臨了履歷造假的質疑。她自稱是「lawyer」(律師),而總統則稱她為「an attorney」(一位執業律師)。周二,當被問及她在哪個州通過律師資格考試時,她兩度回答:「我搬去中國的時候。」
蛤?
對這位接下或許是全美最具挑戰性的公關職位女性而言,這一幕為她波折不斷的首次亮相劃上了句點。如今,她正竭力把自己的經歷圓謊。
周三晚間,她對《紐約時報》表示,圍繞「lawyer」、「attorney」與「中國」的這場紛擾,完全是一場大誤會。
「我當時以為問題是:『妳從法學院畢業後去了哪裡?』」她說。當時總統正在亞利桑那州舉行期中選舉造勢大會,她是在停機坪上匆匆接通電話時做出這番回應的。
「在『海軍陸戰隊一號』的噪音下,我只能聽清楚這些,」她說。「而且出於遵守禮賓規定的考量,我與總統保持著一定的距離,這讓我無法靠近聽清楚問題。」
她強調,那天只是她履新的第二天。
那麼,關於這位算不上真正「attorney」的凱蒂·扎卡里亞,事實究竟是怎樣的:她於2011年畢業於佩珀代因大學並取得法學學位。嚴格來說,這確實使她成為了一名「lawyer」。但她是否是一名擁有執業執照、能夠提供法律諮詢的「attorney」?若想具備這一資格,她必須通過律師資格考試。《華爾街日報》周三報導稱,她在法學院畢業後曾參加加州律師資格考試,但並未通過。《紐約時報》也未能查到她在加州或她在美居住過的任何其他地方擁有律師執業執照。
在周三那通簡短的通話中,《紐約時報》未能再次追問她是否曾通過任何律師資格考試。但在掛斷電話前,她確實解釋稱,當初剛開始在有線電視新聞亮相時,她曾就如何標示自己的身份諮詢過佩珀代因大學校長。她表示,當時對方告誡她不要使用「attorney」或「esquire」這類稱謂,但表示使用「lawyer」沒有問題。
但使用「總法律顧問」(general counsel)又是否合規呢?因為在LinkedIn上,扎卡里亞在川普親信理查德·格雷內爾(Richard Grenell)領導的團體「修復加州」(Fix California)名下,將自己的職務標註為總法律顧問。
「在美國,你必須獲得律師資格並獲准執業,否則不得擔任企業的總法律顧問,」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法學院院長埃爾溫·切梅林斯基(Erwin Chemerinsky)指出。「『總法律顧問』意味著你正在從事法律執業工作,正在為企業提供法律建議。沒有執照是不得從事法律執業的。」
周三,一家監督機構向加州律師公會提交申訴,要求調查扎卡里亞是否存在「在未獲執照的情況下,屢次向公眾聲稱自己具備法律執業資格,而加州法律將此行為視為犯罪」。
這就牽涉到了中國之行。
白宮本週解釋稱,扎卡里亞是隨同丈夫泰勒(Tyler)前往中國的,後者當時在一間美國私募股權機構任職。扎卡里亞聲稱,在中國期間,她從事的是「國際交易法」業務。
在其LinkedIn個人頁面上,她列出了在中倫律師事務所近兩年的工作經歷。中倫是中國最大的律師事務所之一,總部設在北京,並在東京、紐約、洛杉磯、舊金山以及哈薩克阿拉木圖設有分所。
該律所周三未回應置評請求。
外國律師在中國的執業空間極為狹窄。外國公民不得參加中國的司法考試、不得持有中國律師執業執照,也不得就中國法律提供諮詢意見。不過,他們可受聘於中國律所參與跨境交易,並就外國法或國際法提供法律意見。
中倫律師事務所常駐上海的合夥人高俊(Gao Jun)表示,律所經常聘用外籍人員協助語言溝通,並幫助中國員工理解外國商業文化。
「他們在任何時候都不具備中國法律執業資格,」他表示,並補充稱扎卡里亞在律所的職位很可能類似於帶薪實習。
專門研究中國內地法律的香港大學法學教授劉思達(Li-Wen Liu)指出,扎卡里亞將自己稱為中倫律所前「associate」(律師)具有誤導性,因為這暗示了她曾是在中國持證執業的律師。
「中國律所可以聘用外籍人士在其內地辦公室工作,但這類人員不會被歸類為中國律師,因為取得中國律師執業資格必須具備中國國籍,」劉思達說。「因此,使用『associate』這一頭銜可能存在爭議。」
那麼,這一切到底說明了什麼?
川普稱扎卡里亞為「attorney」,而她顯然從未對此澄清。她還自稱為「總法律顧問」,這至少是一種誤導。
孔子在《論語》中寫道:「民無信不立。」對於白宮新聞秘書而言亦是如此。這是一份完全建立在公信力之上的工作。如果公眾(更不用說媒體界了)覺得聽到的內容難以置信,那就很難做好這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