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周二開始的新規定,F-1學生獲准停留的期限,一般將依「非移民學生身分資格證明」(Certificate of Eligibility for Nonimmigrant Student Status),即Form I-20所載的課程長度決定,但最長不得超過4年。學生仍可在課程開始前30天進入美國,完成課程或畢業OPT、STEM OPT後,則有30天時間準備離境或尋求其他合法身分。
現行制度下,F-1學生通常只要持續在符合資格的學校就讀,或進行獲准的實習訓練,就可以依「身分有效期間」留在美國。 9月15日起,這種較具彈性的安排將改變,學生入境時會取得固定停留期限,期限將更直接與I-20上的課程資訊連結。
其中一項最明顯的變化,是完成學業後的離境準備期,從原本通常的60天縮短至30天。學生完成課程或符合資格的畢業後OPT後,必須在30天內準備離境,或採取必要措施取得其他合法身分。
新規定也對部分F類學生設定特定期限。參加英語語言訓練課程的學生,一般最多可獲24個月停留期限,之後有30天離境準備期;就讀美國公立高中的學生,完成課程的期限則不得超過12個月,包括學校假期及年度休假。
如果學生無法在原定期限內完成課程,或需要開始新的課程、參加OPT或STEM OPT,可能必須申請延長停留。學生應先與學校指定的學生及交流訪問學者負責人聯繫,取得更新後的Form I-20及相關建議,再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提交Form I-539「非移民身分延長/變更申請」(Application to Extend/Change Nonimmigrant Status),並繳交相關費用及完成所要求的生物辨識程序。
持有有效簽證的學生,也可以選擇離開美國,再申請新的入境停留期限。學生重新入境時,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CBP)將根據更新後的學生及交流訪問學者資訊系統(SEVIS)紀錄及相關文件決定新的固定停留期限,但仍須符合資格及入境審查要求。
因此,已在美國就讀的F-1學生如果9月15日後出境,重新入境時可能取得與過去不同的固定停留期限。學生在安排回國、旅遊或其他海外行程前,需確認自己的I-20、SEVIS紀錄及預計完成課程日期。
新規定也設有過渡安排。 9月15日當天已身在美國,並在2027年3月18日前及時提出畢業後OPT或STEM OPT申請的學生,符合相關條件者,不需依這項過渡規定另外申請延長停留。
特朗普政府正在積極收緊國際學生簽證。此次調整的核心,是把F-1學生的停留制度從「身分有效期間」改為固定期限。對國際學生而言,未來除了注意課程及簽證有效期,也必須更加留意相關規範,以避免逾期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