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思想文化長廊:希臘:歐洲文化永不磨滅的光輝:安提戈涅:神法與人法的衝突

iChina.News 時事總覽:安提戈涅因為違背國王克瑞翁禁止埋葬叛國兄長波呂涅克斯的命令,選擇遵循「神聖的天律」(自然法),認為血親的連結高於人為訂定的規章。這種衝突深刻地展現了自然法與人定法之間根本性的矛盾。安提戈涅寧可冒著生命危險也要埋葬哥哥,強調神法(自然法)的永恆性和至高無上,遠遠超過人類制定的法律。克瑞翁所代表的城邦權力,雖然判處安提戈涅死刑,但最終卻因為他違背了神律,導致兒子、妻子接連自殺,家破人亡,證明了自然法(神律)最終的裁決力量,並警示世人不可觸怒神明。

城邦,也就是執政當局,禁止埋葬因叛國而死的自己的哥哥波呂涅克斯,但安提戈涅冒死也要給死去的親人一個葬禮。因為在她看來,血親關係是自然的紐帶,而行政命令是外來的、人為的行為。這個衝突揭示出一個人類社會在立法層面的根本問題:自然法與人定法的關係。這是一個極其重要的問題,因為在當代社會,我們親眼見到專制國家以法律法治之名推行極其殘酷的暴政。

問:索福克勒斯特別善於抓住一些帶有普遍性的問題來塑造他的劇中人物。

答:是的。查理·P·西格爾在研究安提戈涅這齣戲劇時指出:「古典作品的本質和奇特之處在於它們可以完美地使具體性與普遍性相互交織統一。索福克勒斯是這方面的大師。在安提戈涅中,角色即主題,主題即角色。」這話說得極為到位。

我們來欣賞分析一下這齣戲。開場安提戈涅就告訴妹妹伊斯墨涅:「高貴的克瑞翁針對著你和我,特別是針對著我,宣布了命令。誰要是違反禁令就會在大街上被民眾用石頭砸死。這命令就是不許人埋葬或哀悼那不幸死去的波呂涅刻斯,使他得不到眼淚和墳墓。」她問妹妹:「你願不願意幫助我用這隻手把屍體抬起來?」可妹妹膽小怕事,回答說:「我們處在強者的控制下,只好服從命令。既然受壓迫,我只好服從當權的人。不自量力是不聰明的。」這就一下子擺明了眼下的局勢,一方面是代表法律的行政當局,一方面是孤身一人的弱女子,連妹妹也寧願服從權勢而不助她一臂之力。緊接著,安提戈涅就說出了她的依據:「我要埋葬哥哥,即使為此而死了,也是件光榮的事。我遵守神聖的天條而犯罪,倒可以和他躺在一起,親愛的人陪伴著親愛的人。只要你願意,你就蔑視天神所重視的天條吧。」

安提戈涅在此提出了個重要問題,神所重視的天條和人所頒布的法令何者為高。用法律術語來說,就是神法,即自然法,和人法,即現世中存在的法律,何者更具基本性。在安提戈涅面前,矛盾尖銳地擺在那裡。依照人定法,即國王克瑞翁代表城邦行政權力頒布的法律,安葬自己的哥哥就是犯罪。但按照自然法,任何人都擁有不可剝奪的權利,死後必得安葬,入土為安。結果遵循自然法,或者說依照希臘人心目中神的律令行事,卻成了現實的罪人。

問:安提戈涅為什麼強調她要依神法行事呢?

答:我可以用自然法研究者海因里希·羅門的話來解釋。羅門教授認為:「在各民族的初始時期,道德規範與法律與宗教規範是沒有區別的,都完全訴諸神聖的源頭。他們賴以生活的秩序乃是神所創建的秩序,是一種神聖的秩序,在古希臘也是這樣。在希臘人看來,所有法律都蓋有神的印章。」因此,在安提戈涅看來,只有符合神法,也就是符合自然法的行為方式才具有最高的正當性。羅門有個更深入的概括,他說:「傳統的自然法觀念把自然視為人類事物的某種秩序,視為在其創造時就作為上帝的意志,被啟示於人的理性中的宇宙形而上秩序的某種道德反映。」這就是說,法律必須和道德放在同一個框架內考慮。中世紀天主教神學、哲學大師托馬斯·阿奎納指出:「自然法規的條理同我們自然傾向的條理相一致。這是因為在人的身上,總存在著一種與一切實體共有的趨吉向善的自然而自發的傾向。只要每一個實體按照他的本性力求自存,情況就是如此。」因此,人作為一個自由主體,能夠自由判斷和選擇,那麼什麼東西能約束他?是遵循神意依善而行,還是懾服於人定法的強制力,循規蹈矩而不管人定法是否是惡法?妹妹伊斯墨涅寧願選擇後者,她說:「我並不蔑視天條,只是沒有力量和城邦對抗。」而安提戈涅卻大義凜然地宣布:「讓我跟我的愚蠢承擔這可怕的風險吧。充其量是光榮地死。」因為她堅信:「向我宣布這法令的不是宙斯,正義之神也沒有為凡人制定這樣的法令。我不認為一個凡人下一道命令就能廢除天神制定的永恆不變的不成文律條。它的存在不限於今日和昨日,而是永久的。也沒有人知道它什麼時候出現。」這是全劇中最重要的一段話,引起無數法學家們的討論。因為它把自然法的神聖性、永恆性、至高無上性表達得極為清晰。英國法學大家恩斯特·巴克爵士指出:「自然法觀念的起源可以歸諸人類心靈的一項古老而無法取消的活動。我們可以在希臘劇作家索福克勒斯的《安提戈涅》中找到這活動的蹤跡。這個活動促使心靈形成一個永恆不變的正義觀念。這種正義是人類的權威所加以表現或應加以表現的,卻不是人類的權威所造成的。」正是這種對永恆正義的堅信,讓安提戈涅違抗城邦法律去安葬她的哥哥。當然結果是安提戈涅被克瑞翁判了死刑。

問:但是索福克勒斯並不會讓神的永恆法落空。

答:是的。於是出現了一個突然的轉折。克瑞翁的兒子海蒙是安提戈涅的未婚夫,而且他深愛著安提戈涅。於是,衝突指向人定法的代表,城邦首腦克瑞翁本身。伊斯墨涅問克瑞翁:「你要殺死你兒子的未婚妻嗎?」克瑞翁無情地回答:「還有別的土地可以由他耕種。」伊斯墨涅答道:「不會再有這樣情投意合的婚姻了。」緊接著海蒙上場,克瑞翁告訴兒子,他已經決定處死安提戈涅,還蠻橫地聲稱:「凡是城邦所任命的人,人們必須對他事事順從,不管事情大小,公正與否。」他認為,作為城邦的首腦,擁有要求別人絕對忠誠服從的權力,甚至不管公正與否。而海蒙卻告訴他,城邦中的人都認為「安提戈涅做了最光榮的事,只有她最不應當這樣悲慘地死去。」他勸父親不要違背民意,一意孤行。克瑞翁反問道:「難道我應當按照別人的意思而不按照自己的意思治理這國土嗎?」海蒙回答:「只屬於一個人的城邦不算城邦。」克瑞翁又問:「難道城邦不歸統治者所有嗎?」海蒙回答:「你可以獨自在沙漠中做個好國王。」顯然,衝突已經涉及到政治層面。處死安提戈涅成為克瑞翁維護獨裁的必要。因為當安提戈涅以神法為後盾,反抗人為的惡法時,統治的根基就動搖了。

克瑞翁判安提戈涅的死刑是以一種奇怪的方式執行,他把她關進一座類似墳墓的地下洞穴中,讓她自生自滅。安提戈涅雖悲嘆自己的命運,但她並不後悔,因為她相信遵循神律行事是正當的,是實現了真正的正義。她倔強地表示:「我這不幸的人為什麼要仰仗神明,為什麼要求神保護?既然我這虔敬的行為得了不虔敬之名,即使在神們看來這死罪是應得的,我也要死後才認罪。」她詛咒那些判她有罪的人:「願他們所吃的苦頭恰等於他們加在我身上的不公正的刑罰。」

問:看來索福克勒斯已準備好讓神的懲罰兌現。

答:是的。此時,忒拜城的先知忒瑞西阿斯來了,他直接告訴克瑞翁他的占卜已顯示了克瑞翁的厄運就要來臨。先知告訴不可一世的人間之王,人定法的頒布者克瑞翁,你所定的人間惡法和神法相悖,因為「你曾把一具屬於下界神祇的屍體,一個沒有埋葬,沒有祭奠,完全不潔淨的屍體扣留在人間。為此冥王和眾神手下的報仇神們,那三位遲遲而來的毀滅之神,正在暗中等你。」先知放下狠話:「你將拿你的親生兒子作為賠償,拿屍體賠償屍體。」

最後的結局悲慘無比,安提戈涅在那座地下墓穴中自縊而亡。海蒙進入墓中,看到安提戈涅的屍體。他狂怒,拔劍要刺殺父王,克瑞翁逃走,海蒙悲憤交加,舉劍自殺。他緊抱安提戈涅,鮮血染紅了她的屍體。隨後,逃走的克瑞翁又得到另一個噩耗,他的妻子歐律迪刻無法忍受失去兒子的痛苦,也自殺身亡。不可一世的克瑞翁自以為掌握了人間的立法權和行政權,卻終逃不出神律的掌控,身敗名裂,家破人亡。索福克勒斯讓歌隊長道出了最後的教訓:「謹慎的人最有福,千萬不要犯不敬神的罪。傲慢的人的狂言妄語會招致嚴重的懲罰,這個教訓使人老來時小心謹慎。」索福克勒斯用克瑞翁一家的命運判定了神之律法,即自然法,與人定之法的高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