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最高法院將審理聯邦政府禁止一次性塑膠禁令的上訴,最高法院周四表示。
2021年,自由黨政府根據《加拿大環境保護法》將所有塑膠製品列為有毒物質。
一個名為「負責任塑膠使用聯盟」的產業組織挑戰了該禁令,並在2023年,聯邦法院法官安吉拉·弗蘭內托推翻了該禁令。
在她的裁決中,弗蘭內托表示,渥太華將雜貨袋、餐具、泡棉塑膠容器、攪拌棒和吸管等塑膠製品(PMI)歸類為有毒物質的決定過於寬泛。
裁決接著說,聯邦政府未能證明所有塑膠都會對人類和環境造成危害,並且此舉侵犯了省級管轄權。
今年1月,加拿大聯邦上訴法院維持了政府將塑膠列為有毒物質的命令,這對加拿大的塑膠產業造成了沉重打擊。
三名上訴法院法官表示,下級法院的裁決「基於錯誤的假設」,並且該禁令並未侵犯省或地區的管轄權。
加拿大聯邦上訴法院法官唐納德·倫尼撰寫了這項決定,得到了另外兩名法官的支持。這項決定壓倒性地駁回了2023年的聯邦法院裁決,倫尼將其描述為「法院進行『逐字逐句錯誤搜尋』的典型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