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正是加拿大和美國人過去、現在以及未來,只要保持理智,就應該擁有、並且會擁有更多、更好的關係。從長遠來看,我們無法割捨彼此,也不應該想要割捨。
我很高興比爾隊在唱《加拿大,哦,加拿大》。無論在哪裡找到跨境和諧,都是好事。但我確實認為,加拿大可以透過一種有趣的方式利用體育來真正團結全國人民:與其互相評判彼此的旅行和消費偏好,不如讓我們奪回斯坦利杯。
NHL 打算再次擴張。據報導,主要的候選城市包括兩次擴張失敗的 NHL 市場亞特蘭大(其之前的球隊現在在卡爾加里和溫尼伯打球);鳳凰城,這是撒哈拉以南非洲以外最臭名昭著的失敗冰球市場(郊狼隊現在在鹽湖城打球);以及休士頓和奧斯汀,它們至少從未失去過 NHL 球隊。
美國擴張並沒有什麼不對,包括在陽光地帶:畢竟,最初六支 NHL 球隊中的四支是美國球隊。但與此同時,魁北克市一座擁有 10 年歷史的體育場館和漢密爾頓一座新翻修的體育場館卻在那裡閒置,等待 NHL。如果沒有人願意在那裡投資一支球隊,我認為一個稍微關心自己產品的聯盟,應該非常擔心沒有人認為他們能將這項運動賣給那些真正玩這項運動的人。
「斯坦利杯屬於 NHL,」布萊恩·奧尼爾(當時是獎盃的兩位加拿大受託人之一,由斯坦利勳爵本人規定)在 2005 年告訴《環球郵報》。這發生在一個業餘冰球聯盟的球員團體挑戰 NHL 在停賽導致賽季關閉時,簡單地不頒發獎盃的權利之後。(令人惱火的是,他們以保密條款與聯盟達成了和解。有什麼意義呢?)
我並不是說要將獎盃鎖在地下室裡。NHL 仍然可以頒發它,儘管也許一個回歸並改革的斯坦利杯受託人可能會在這樣一個本質上不平衡的聯盟中倡導加拿大利益:加拿大球隊通常不像許多美國球隊那樣享受獲得新體育場館的巨額納稅人補貼,而在吸引球員方面,與佛羅里達州、內華達州或德克薩斯州相比,稅收負擔對加拿大球隊一點也不利。NHL 知道斯坦利杯是其最大的品牌資產之一,如果不是最大的話。我無法想像任何其他國家會容忍他們的國家運動像加拿大那樣被 NHL 濫用。
反對至少嘗試重新談判或訴訟斯坦利杯協議的唯一論點是,這很愚蠢且不切實際。在某種程度上,這是加拿大人良好的常識。但整個貿易戰局面相當愚蠢。而且,與這場貿易戰中幾乎所有其他的加拿大策略不同,這不會讓加拿大人與加拿大人對立。這將是一種文化拯救行為,或至少是文化拯救的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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