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家超於宏福苑大火發生後,委任法官陸啟康擔任主席,與另外兩名成員組成獨立委員會,原定於正式展開工作後九個月內向港府提交宏福苑大火的調查報告,但委員會在 7 月完成 30 場公開聽證會後,於 8 月向李家超提出,將提交報告的期限延後至 10 月底,獲港府接納。
港府今(22日)午發出新聞稿,指李家超已收到獨立委員會的報告,他感謝委員會聽取 80 名證人和專家的口述證供及研究逾百萬個檔案後撰寫了詳盡報告,港府會仔細研究並積極跟進報告的建議,並於短期內公布全面改革計畫和如何追究責任,但由於部分涉案者已被刑事起訴,港府須時研究如何在不影響審訊的情況下公開報告。不過,港府未有透露具體的報告公開時間。
早於港府正式確認收到報告之前,已有不同媒體引述消息指,獨立委員會會在今日提交報告,並以「據了解」的方式,引述內容相近的消息,透露報告有超過十個章節,講述委員會對火災成因的發現,亦有提及四個涉事部門在事件中的相關責任,其中負責監察大維修工程的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責任最大,以及在委員會聽證會上被點名的相關公務員責任。消息又指,報告亦有提出有關工程物料標準及打擊圍標等問題的建議。另有消息指,港府最快於一週後公布報告可公開的內容。
拖延惹遺屬憤怒 評論料港人對港府更失望
有不便透露姓名的死難者家屬對本台表示,對港府在收到報告後未有即時公布報告內容、沒有召開記者會作出回應,僅發新聞稿交代感到憤怒。該名家屬指,宏福苑大火至今已發生近 11 個月,遇難者家屬已苦等多時,期望能透過報告還原大火真相和釐清責任誰屬,但港府仍要家屬繼續等待,也沒有官員對外說明要大家等到何時,認為此舉代表港府不想承擔責任,繼續其拖延策略,對失去親人的家屬再次造成傷害之餘,也予人想淡化事件的感覺,直言不能接受。
資深傳媒人李慧玲亦認為,港府不即時公開報告內容的安排,值得商榷。因為獨立委員會由港府委任,按現時香港的政治環境,相信委員會在提交報告前,必定有與港府預先溝通,報告內容的風險可控,不會出現讓港府感到震驚或無法預計的細節。既然如此,港府應早已為如何交代和應對作出規劃,但港府在收到報告後,仍然繼續拖延公布的時間,要宏福苑居民和全港市民等待,實在不應該。
她指出,大火發生至今近一年,港府仍欠災民、甚至全港市民一個道歉,這些都可以在報告公開前作出;而由特首代表港府在收到報告後即時道歉,也是應有之義。她認為,港府應在收到報告後作出政治問責,再拖延處理問責一事,只會令公眾進一步對港府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