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美國國土安全部稱,這些企業已被列入《防止強迫維吾爾人勞動法》實體清單。該清單所列實體涉及使用或協助使用維吾爾族及其他少數民族的強迫勞動,或從新疆地區採購原材料。中國官方一貫否認有關在新疆針對維吾爾族及其他穆斯林少數民族實施強迫勞動及其他虐待行為的指控。
這份由美國國土安全部發出,定於周五刊登在《聯邦公報》的通知指出:「此次更新在《防止強迫維吾爾人勞動法》第2(d)(2)(B)(ii)條所列清單中新增了三個實體。該清單所列實體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合作,參與招募、運輸、轉移、窩藏或接收強迫勞工,或將維吾爾族、哈薩克族、柯爾克孜族及其他受迫害群體成員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內轉移出去。新增實體包括:深圳華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又稱華大基因);深圳華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又稱華大智造);深圳華大科技有限公司(亦稱華大集團;和華大控股)」。
通知亦指:「此次更新還在《防止強迫維吾爾人勞動法》第2(d)(2)(B)(v)條所列清單中新增了兩個實體。該清單涵蓋了那些從新疆採購物料,或與新疆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合作,涉及『扶貧』計畫、『對口援疆』計畫,或其他任何使用強迫勞動的政府勞工項目的設施及實體。新增實體包括:華大基因;深圳華大科技有限公司(亦稱華大集團;和華大基因)」。
通知指出,「《防止強迫維吾爾人勞動法》實體清單是一份綜合名錄,涵蓋了根據該法第2(d)(2)(B)節要求制定並維護的四份清單」。此次更新後,共有190個符合上述四份清單所設標準的實體被列入《防止強迫維吾爾人勞動法》實體清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