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31」事件是指2019年8月31日晚上,不同示威者散去時,與乘客在地鐵列車內發生口角與肢體衝突。警方人員其後衝入太子站月台及列車車廂內進行驅散與拘捕,而記者則被趕出站外。事後有網上片段顯示,警方在行動中令多人在車廂及月台上被打至頭破血流或受傷,並有數十人被捕。外界指責警方過度使用武力,更傳言有人被打死,但這些指控全被警方否認,一名被指是死者的人,其後更在英國出現。不過,由於當局拒絕公開當日站內所有閉路電視,不少人對警方的說法存疑,又每年在事發當晚前往太子站外悼念。
今年8月31日亦不例外,有六至七人在太子站外手持鮮花悼念,又要求警方交代當年事件真相。香港政府新聞處昨(9月30日)晚深夜發稿,指上述人士有喊具煽動性的口號,涉嫌散播假消息,以謊言攻擊港府和抹黑警隊,意圖煽動他人引起對港府及執法部門的憎恨。警方重申,所謂「831事件」並無事實根據。一旦煽動罪成,可被判處監禁七年。
警隊國家安全處(國安處)先在9月3日逮捕兩男一女,當中包括要求警方交代真相的前民主派區議員馮競文,指他們涉嫌違反俗稱「(基本法)23條」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中的「出自煽動意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第二輪拘捕行動在上月27和28日進行,以同一罪名拘捕年齡介乎46歲至65歲的一男兩女。兩次行動的六人已經獲准保釋候查。
最新的第三輪拘捕行動在昨日進行,警方表示,他們手持法庭手令搜查和拘捕一名37歲男子和一名58歲女子,並檢取了相關證物。兩人仍被扣查,而相關事件的拘捕行動仍在繼續。
八人被捕包括「爆炸頭」 RSF指是要令獨立記者噤聲
雖然警方並無公布在國慶前夕拘捕二人的具體資料,但由於有建制派報章已在昨晨拍攝了國安警拘捕嫌疑人的情況,業界已知道被捕者是一網媒「Boom News-爆炸頭」的創辦人鄧浩榮,而鄧在1989年6月4日出生,年齡與警方公布的男子相同,相等於鄧浩榮便是23條下的新煽動罪第一名被捕的記者。至於另一名被捕者,據了解是因替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發布消息而被指煽動的牙醫李盈姿。
總部在巴黎的促進新聞自由組織「無國界記者」同日發表聲明,指根據傳媒報道,綽號「爆炸頭」的鄧浩榮被捕,與他在831悼念現場進行新聞工作有關。該組織亞太區倡議專員白奧蘭(Aleksandra Bielakowska)對事件感到震驚,認為這再一次證明國安法及其執行被武器化,用以令香港的獨立新聞專業人士噤聲。
「無國界記者」促請港府立即釋放鄧浩榮,確保記者可以無憂無慮地工作,毋須害怕被報復。該組織又呼籲國際社會採取行動,以保障仍在當地冒險採訪的獨立記者。
香港記者協會同晚亦發表聲明,對事件深表關切,認為拘捕行動令前線新聞工作者感到憂慮,因為在公眾地方記錄及直播現況,是基本新聞工作,若警方因報道內容與官方說法不同而被捕,所有前線記者日後採訪公眾活動時都會承受同樣風險。記協為此要求警方公開交代鄧浩榮被指觸犯法律的具體行為,以及拘捕是否與他的採訪及報道工作有關。
記協指出,鄧浩榮自2020年起以獨立記者身份進行街頭採訪及直播,近年採訪時屢次遭受警務人員阻撓、被匿名訊息恐嚇滋擾,以及被稅務局查稅,但仍持續報道香港事務,是因為他相信港人應繼續享有《基本法》第27條及《香港人權法案》第16條保障的新聞及言論自由。記協促請當局尊重新聞及言論自由,並確保鄧浩榮能及時獲得法律代表。
放料傳媒引消息人士批評爆炸頭用詞 與「民間恐嚇隊」類近
值得注意的是,有機會獨家拍攝國安警拘捕鄧浩榮照片的《星島日報》,在警方公布拘捕行動情報前,已不時引述不具名的消息人士更新被捕人士細節,並引述消息人士指「爆炸頭」行文偏頗,其用詞與「爆炸頭」在6月下旬一篇以「民間恐嚇隊」為題的帖文所引述的不知名人士所用詞語相近。
在上述帖文中,他指出,自發生168人死亡的宏福苑火災聽證會開始以來,他每逢報道居民心聲或控訴後,便會收到「民間恐嚇隊」的私訊。有關指控不外乎涉及《國安法》、煽動罪、報警處理及勾結外國勢力等,用詞及規格相近甚至可以說是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