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殺嬰案女子獲判無罪,新醫學研究提供佐證

iChina.News 時事總覽:安大略省一名女子珍妮佛·葛絲金,因被控殺害她兩個半月大的兒子,如今獲判無罪。先前對她的定罪,曾是基於已被證實為不科學的「嬰兒搖晃症候群」證據。葛絲金於2002年遭定罪,但隨著學界對嬰兒搖晃症候群的證據提出質疑,新的專家證詞指出,她的兒子更有可能是死於嬰兒猝死症候群(SIDS)。檢方接受了這項新證據,並坦承先前的專家證詞已受到嚴重動搖,最終法庭裁定葛絲金無罪。在被冤枉定罪數十年後重獲自由,葛絲金表示,她希望能擺脫「怪物」的惡名,展開新生活。

週二上午,安大略省一名女子在法庭上落淚,她在一起導致其嬰兒兒子死亡的案件中被判無罪,此前她被指控為殺害兒子的兇手長達二十多年。

安大略省最高法院裁定,珍妮佛·加斯金因基於已被證偽的科學而被錯誤定罪,犯有過失殺人罪,罪名是導致她2個半月大的兒子約瑟夫死亡。宣判後,加斯金擁抱著她的母親,母女倆都泣不成聲。

在她的另一側站著她的女兒,加斯金在與女兒重聚的前一天,也就是約瑟夫葬禮後一天,母女倆被兒童福利機構分開,這是她們二十多年來的第一次見面。

在多倫多市中心法院外,加斯金表示,在被貼上「怪物」標籤幾十年後,她終於感到自由了。

「現在這件事結束了,我希望我不會再覺得自己還是那樣被別人看待,因為我也會不再那樣看待自己了,」她說。「現在我只想好好過日子。」

她表示,儘管花費了很長的時間,但法院最終「糾正了錯誤」。

上訴法院在其裁決中表示,加斯金的案件是幾起基於「已被證偽的」嬰兒搖晃綜合症而被錯誤定罪的案件之一。

「她是司法不公的受害者,」彼得·勞爾斯法官說。

加斯金於2002年被定罪,當時有兩名醫學專家出庭作證,稱該嬰兒死於嬰兒搖晃綜合症。

當該省審查1980年代中期至2000年代中期的一些嬰兒搖晃案件時,多年後,關於該醫學證據出現了重大的擔憂,加斯金的法律團隊最終聘請了另外三名專家來審查卷宗。

法庭今天聽取了三名專家的證詞,他們無法排除人為傷害的可能性,但發現約瑟夫——一個早產兒,生命的前兩個月都在醫院度過——也可能死於嬰兒猝死症候群。

控方同意,新的調查結果應作為新證據採納,加斯金應被判無罪。

在其書面陳述中,控方表示,支持她定罪的原始專家證據已被「完全動搖並嚴重受到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