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親筆撰寫求情信,坦承法律上的錯誤,強調投身政治並非出於仇恨,期盼出獄後能好好照顧年邁的雙親。

iChina.News 時事總覽:黃之鋒在獄中提交的求情信中,再次強調他參與政治並非出於仇恨,對中國與香港政府也無怨尤,並駁斥了收取外國資金、鼓吹港獨或煽動中國政權更迭的指控。他坦承因對《國安法》的界線判斷失誤而認罪,願意為自己的言行負起全責,不希望任何人因此對司法機關或政府產生怨恨。黃之鋒認為香港社會應包容不同的聲音,並感嘆曾被國安人員視為「敵人」,但他回應「我們都是香港人」。獄中生活讓他有機會學習法律、大量閱讀,同時也研習中國共產黨的理論與人工智慧,期盼出獄後能以建設性的方式為社會貢獻。他最大的心願是照顧年邁的父母,並表示在信仰中學會了知足,會繼續學習成長。

中國知名異議人士劉曉波在獄中堅稱「我沒有敵人」而為人津津樂道,被重判入獄十年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亦在他親筆撰寫的求情信中表示,參與政治絕非出於仇恨,對中港政府亦沒有怨恨,更不希望任何人因這宗案件而對司法機關或政府心生怨恨。他再次否認自己有收取外國資金,更從未倡導香港獨立或鼓吹中國政權更迭。

黃之鋒在開庭前已承認觸犯《港區國安法》下的勾結外國勢力罪,故此毋須在庭上回應事件或控罪,而在判刑後才曝光的求情信,成為公眾一窺他親述事件和感受的機會。

根據網媒《庭刊》刑登的求情信全文,黃在9月以英文分三部分撰寫該信。在講述個人對案件感受的部分中,黃之鋒憶述,他自2020年11月23日開始服刑,還押近六年後,原以為可在明年1月出獄並重新開始,但在原定的釋放日期不到六個月之際,卻要面對本案的量刑裁決,「感覺簡直像回到了起點。」

他解釋,選擇認罪,且不打算為本案中的行為進行辯解,是因為在《國安法》實施後,他意識到直接倡導制裁已變成違法,於是立即停止相關言行,但由於法例的突然實施令他不知所措,未能準確判斷法律允許的界線,以為轉發他人貼文,或呼籲外國企業自行決定停止向香港警方供貨,與直接倡議制裁不同,仍屬法律允許的行為,事後才明白當時的判斷錯誤。

他表示,願意為自己發表的言論及發佈的貼文負全責,不會以當時的政治環境作為藉口。他亦不希望任何人因這件事而對司法機關或政府心生怨恨或仇視。他會完全承擔自己言行所衍生的後果,絕不推卸責任。

黃之鋒在信中強調,自己絕非出於仇恨而參與政治,對中國及香港政府並無怨恨,從未倡議港獨丶鼓吹「中國瓦解」或政權更迭。

他透露,被控當日曾有一名國安人員表示與他是「敵人」,並感嘆因他而失去許多朋友。黃之鋒回應對方說:「你不是我的敵人。我們都是香港人,彼此之間並不存對立。」他堅信,香港作為一個多元包容的社會,應能容納不同聲音,亦不應讓公職人員僅因履行職責而遭到排擠或孤立。

在談到獄中生活如何磨練心志時,黃之鋒表示,在身穿囚服的這些年,透過自律學習拓展知識,在人生最低谷中鍛鍊韌性,包括報讀香港都會大學法律課程,累積閱讀約500本書,並自願參與懲教署「沿途有『理』」計劃,主動要求閱讀中共理論刊物《求是》,研習政治理論。他亦透露,有研究人工智能發展,希望將來出獄後,有機會親自使用能夠自主規劃和執行任務的人工智能系統,探索科技與倫理的結合,以建設性的方式貢獻社會。

黃之鋒最後談到報答家人,他表示,服刑期滿後能照顧年邁父母,報答他們在他成長過程中給予的愛和耐心,並彌補家人多年來承受的一切,是他對未來最重要的期許。他形容,六年獄中生活是他人生最深刻的教訓,而從小在基督教家庭長大的黃之鋒更引用《聖經》章節稱:「我已經學會無論在什麼景況都可以知足」,並 表示會繼續在信仰和希望中學習及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