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綠色和平組織全球農業專案負責人阿曼達·拉爾森在聲明中表示:「 水應該賦予生命,而不是危及生命。」 倘若無法維持飲用水的品質,那就無法保障人類的健康。
公開信呼籲各國政府必須採取果斷行動,遏制集約化畜牧業的增長,並積極支持生產者向生態農業轉型。
公開信引述 丹麥政府委託的專家小組去年發布的調查結果指出,現行國際標準不足以保護公眾健康。該專家小組建議將硝酸鹽限量降低至 6.0 毫克/升,這比目前世界衛生組織目前的標準低近 10 倍。
法廣就此採訪了公開信的簽署者之一,歐洲環境局組織(European Environmental Bureau)的水資源政策經理 Sarah Johansson 女士,Johansson 女士強調指出:世界衛生組織標準中規定的 50 毫克/升的閾值,也是歐盟飲用水指令中設定的限值。 近年來,新的科學證據表明,即使硝酸鹽含量遠低於世界衛生組織和飲用水指令中建議的限值,也會對健康造成長期影響。因此,世界衛生組織應該修訂這一標準,並參考最新的科學證據,以確保我們擁有與時俱進的標準。 此外,今年丹麥新政府宣布,他們將採納國際專家的建議,將飲用水中的硝酸鹽限值降低至 6 毫克/升, 這幾乎是目前的十倍。 所以,如果我們沒有世界衛生組織的統一建議,也沒有歐盟法律中統一的限制,就會出現各國標準五花八門的局面,而我們需要在整個歐盟範圍內提供公平的保護。 因為每個人都享有安全飲用水的權利。 而原先制定的 50 毫克/升的限值最初是為了保護嬰兒免受所謂的「藍嬰症候群」的危害。 但最近的研究表明,硝酸鹽還與其他一些疾病有關,例如直腸癌,以及造成早產和嬰兒體重影響。 因此,我認為根據這些最新的證據重新審視目前的限值標準非常重要。
那麼,居民飲用水中的硝酸鹽究竟來自何處?
Johansson 女士解釋說:在歐洲,硝酸鹽污染的主要原因是農業。 我們主要在集約化農業地區,特別是養殖動物高度集中的地區,在法國,比如布列塔尼, 在歐洲,包括荷蘭的弗蘭德斯、比利時和義大利北部。 嗯,這些地方確實存在問題,這其實是一個相當普遍的問題。我們掌握的最新數據顯示,歐洲三分之一的地下水體、河流和湖泊都受到了農業污染的影響。我們目前還沒有歐盟委員會的最新數據。 硝酸鹽污染對社會來說也意味著相當高昂的成本。據估計,歐盟納稅人每年要為此花費 220 億歐元,其中包括飲用水處理費用。 因此,各國政府有很多理由應該採取行動,更好地控制農業污染,以保護人類健康,同時也要謹慎使用納稅人的錢。
中國的飲用水中的硝酸鹽含量標準是什麼?
根據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中國飲用水中的硝酸鹽(以N計)的限值是每升 10 毫克,也就是說,比世衛組織的標準要高出五倍,而且這早已是 2006 年出版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中規定的限值。
不過,根據中國的學者 2020 年發表的文章,中國 7.83% 河流硝酸鹽質量濃度超過了標準限值(45 mg·L-1). 平均污染度為每公升 45 毫克,而且,隨著各地區的廢水排放量、常住人口、農用氮肥施用量和人均 GDP 的增長,硝酸鹽質量濃度也呈增長的趨勢,表明人類生產生活會加重硝酸鹽的污染程度。
這篇文章得出以下三個結論:
(1)我國的地表水硝酸鹽質量濃度普遍偏高,各地區地表水硝酸鹽主要來源不盡相同。 西北和華北地區地表水硝酸鹽超標率最高,生活污水、無機化肥和土壤有機質硝化是導致這兩個地區硝酸鹽質量濃度過高的主要原因。 東北、華中、華東地區超標率較低,但個別地區十分嚴重的超標現象與生活和工業廢水的排放有直接關係。 西南和華南地區地表水硝酸鹽質量濃度較低,無機化肥、生活污水和土壤有機質硝化是這兩個地區地表水硝酸鹽主要來源。
(2) 松花江、海河和珠江流域地表水主要來源為土壤有機質硝化、生活污水以及人畜糞便。 黃河流域地表水硝酸鹽主要來源為人畜糞便和生活污水以及土壤有機質硝化。 遼河和長江流域地表水硝酸鹽主要來源為生活污水和人畜糞便。
(3) 通過對全國地表水硝酸鹽和氮氧同位素值的分析結果表明,廢水排放量、常住人口、農用氮肥施用折純量和人均 GDP 與地表水硝酸鹽質量濃度呈顯著正相關,即隨著各地區的廢水排放量、常住人口、農用氮肥施用折純量和人均 GDP 的增長,硝酸鹽質量濃度也呈增長的趨勢,表明人類生產生活會加重硝酸鹽的污染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