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聞稿指出,由於法庭旁聽座位有限,為確保法庭秩序,上述宣判將設有派籌安排,若有意旁聽宣判的民眾可自今天(5日)下午四時起攜帶本人澳門居民身分證親身前往初級法院刑事大樓,以先到先得、每人一籌及記名的方式取籌。另外,擬旁聽的媒體則透過新聞局的線上系統進行報名。
據了解,現年69歲的區錦新曾擔任澳門立法會議員長達20年,亦是當地「六四」悼念活動的組織者之一。區錦新在去年7月底被捕,成為澳門新版《維護國家安全法》生效以來首位被捕人士。澳門初級法院今年7月初完成初審,9月舉行3日閉門審訊;媒體報導,一旦罪成,區錦新面臨最高25至30年有期徒刑。
歐盟去年8月曾譴責當局逮捕區錦新,表示「這一事態發展加劇了人們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政治多元化和言論自由持續受到侵蝕的擔憂」。歐盟重申,「尊重人權和基本自由是《澳門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的核心要素」。
歐盟對外行動署當時表示:「必須確保澳門居民的各項受保護權利和自由得到充分保障,這符合《澳門基本法》、《1987年中葡聯合聲明》以及澳門在《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下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