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導稱,經審理查明:2003年上半年至2025年5月,被告人周先旺利用擔任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副書記、州長,湖北省商務廳黨組書記、廳長,黃石市委書記,湖北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武漢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理市長、市長,湖北省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湖北省政協副省級領導幹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行政審批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050萬餘元。
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周先旺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鑒於其受賄犯罪中有未遂情節,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實際所得贓款贓物大部分已追繳,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報導指,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於7月9日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周先旺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周先旺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公開資料顯示,現年63歲的周先旺,土家族,1962年11月生,湖北建始人,1980年12月參加工作(一說同年9月參加工作),1987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先後畢業於湖北大學行政管理專業和中共中央黨校在職經濟管理專業。曾任恩施州州長,湖北省商務廳廳長,黃石市委書記等職務;2017年3月,55歲的周先旺任湖北省副省長、黨組成員,正式成為副省級幹部。
新冠疫情爆發後,時任市長周先旺等武漢市黨政領導層被指對疫情反應遲緩。2020年1月27日,周先旺曾面對央視鏡頭說道,“這次疫情其實各方面對我們信息的披露是不滿意的,我們既有披露的不及時的一面,也有利用有效信息來完善工作不到位的地方。對於披露不及時,希望大家理解,它是傳染病,傳染病有傳染病防治法,要依法披露,作為地方政府,我獲得信息之後,授權之後才能披露,這一點在當時不被理解”。
周先旺補充道:“後來特別是元月20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確定了這個病作為乙類傳染病,並進行甲類傳染病的管理,而且要求屬地負責,從這之後,我們認為我們的工作就主動多了,在很多方面一些強硬的措施上,不是慢半拍,可以說是硬了一拍”。
周先旺還在節目中說:“一個超千萬人口的城市,採取封城、在人類史上是從沒有過的,但是面對現在的情況,我們把門關了,有可能把疾病關在城內,在歷史上我們都會留下罵名,但只要是有利於疾病的控制、有利於人民生命安全,馬國強同志和我,承擔什麼責任都可以,因為關門,最後要問責,說人民群眾有意見,我們願意革職以謝天下”。
2025年7月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稱,周先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6年1月4日,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周先旺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4月1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周先旺作出逮捕決定,並指定由河南省商丘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