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案 鄒幸彤對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

iChina.News 時事總覽: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受審,其中何俊仁認罪,而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則被裁定罪名成立;支聯會被罰款港幣一百五十萬元,鄒幸彤被判刑七年又三個月,李卓人判七年,何俊仁判五年又兩個月。鄒幸彤已針對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

據《明報》報導,已解散的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簡稱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何俊仁開審前認罪,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經審訊後裁定罪成。法庭早前判處判處鄒幸彤監禁7年3個月、李卓人監禁7年、何俊仁監禁5年2個月,支聯會則罰款150萬元。鄒幸彤日前已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聆訊尚未排期。

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被控《香港國安法》下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何俊仁開審前改認罪,李、鄒不認罪受審,2026年8月22日被裁定罪成。同年9月11日,西九龍法院對三名被告下達刑期,李卓人被判囚7年,何俊仁判囚5年2個月,鄒幸彤判囚7年3個月;法院同時要求支聯會在三個月內繳交150萬港元罰款。

截至判刑當日,鄒幸彤已還押1418 天,《法庭線》按此推算,鄒的剩餘刑期約為3年5個月,假設不獲獄中減刑,她將於2030年1月出獄,屆時45歲。李卓人則預計於2029年9月出獄,何俊仁將於2028年4月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