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在医保支出与加拿大相似的情况下,在全民医保方面持续表现优于加拿大:一项新研究

iChina.News 时事索引:弗雷泽研究所的报告显示,瑞典的医疗服务可及性优于加拿大,其关键在于瑞典的医疗体系将近一半的初级保健中心和大部分手术服务由公共资金资助的私营机构提供,从而扩大了服务能力。瑞典的初级保健选择法和患者适度的共同支付费用以及重复性私人医疗保险,也促进了医疗服务的效率和患者可及性,而加拿大在医疗改革中对扩大私营机构作用的讨论则存在两极分化。

瑞典和加拿大都实行公共资助的全民医疗保健系统,但根据弗雷泽研究所的一份新报告,该北欧国家获得医疗保健的机会“明显更好”。

报告作者Yanick Labrie表示,2024年,面临未满足医疗需求的瑞典人比例为2%,而加拿大人为9.1%。

该研究认为,两国医疗系统的差异在于其组织方式。Labrie指出,瑞典近一半(46.9%)的初级保健中心由私营机构运营,但仍完全由公共资金资助。

Labrie指出,瑞典的私营提供者承担了超过40%的公共资助的髋关节和膝关节置换手术,以及超过70%的白内障手术。

他认为,私营提供者扩大了手术能力,而不是取代了它。2001年至2019年间,90天内接受治疗的白内障患者比例从36.9%升至88.2%,而中位等待时间从6.2个月降至1.8个月。

更具体地说,研究表明,85%的患者在需要时可在三天内获得医疗评估。

Labrie表示,欧洲的医疗保健系统越来越受到加拿大政策制定者的关注。例如,他提到,2026年5月,艾伯塔省省长Danielle Smith率领代表团访问瑞典,以深入了解该国在全民医疗体系中组织和提供医疗保健的方法。

Labrie指出,与加拿大类似,瑞典的医疗保健体系的原则是,获得医疗必需的护理应取决于需求,而不是支付能力。但Labrie表示,关于加拿大医疗保健改革的讨论,在扩大私营提供者作用的问题上,往往会变得高度两极分化。

“因此,加拿大的医疗保健政策讨论往往主要集中在维护现有的融资安排上,而不是考察组织和提供加拿大人民护理的替代模式。”

组织医疗保健的主要责任归于瑞典的21个大区,由当地政治集会管理。地区当局负责组织医院、初级保健、专家服务和提供者报销系统。市政政府主要负责长期护理、家庭护理、康复支持以及为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的服务。

相比之下,Labrie表示,自21世纪初以来,加拿大几个省份(魁北克省、萨斯喀彻温省、新斯科舍省和艾伯塔省)将区域卫生管理机构合并到更大的省级组织中,减少了中间机构的自主权。

与此同时,在瑞典,患者通常需要为初级保健就诊、专科会诊、急诊科就诊和处方药支付适度的共付额。年度上限大幅限制了总共自付费用。

瑞典允许与公共系统已覆盖的服务重复的私人健康保险,而在大多数加拿大省份,此类保险仍然受到严格限制或禁止。截至2024年底,超过80万瑞典人拥有重复的健康保险(占劳动年龄人口的15.8%)。大多数保险政策由雇主作为工作场所福利的一部分提供。

Labrie说:“在瑞典,拥有私人保险的患者继续通过所得税为公共系统做出贡献。他们没有在经济上退出。”

Labrie援引经合组织(OECD)的数据称,瑞典在医疗需求方面似乎做得更好,其医生与人口比例高于加拿大,每千人口有4.4名医生,而加拿大为2.8名。瑞典还实行全国等待时间保障,旨在改善全国范围内及时获得医疗保健的机会。

瑞典的《初级保健选择法》于2007年至2010年间实施。新立法引入了患者在获得认证的初级保健提供者(无论是公共还是私营机构)之间进行选择的权利。私营提供者被允许根据国家的地区报销系统开设新诊所,并争夺患者注册。

总的来说,Labrie表示,该研究的调查结果表明,私营部门的更大参与必然会减少公共资助的医疗保健系统的能力。“在瑞典的几个地区,私营提供者扩大了公共资助服务的总体数量,而不仅仅是取代了公共提供者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