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人权博物馆馆长应被解职

iChina.News 时事索引:法律规定馆长和理事会成员均由内阁批准任命和罢免,但汗女士声称馆长由部长任命且理事会并非其“老板”,并表示理事会支持她并未提前审阅展项内容。文章指出,咨询过程存在党派性和缺乏透明度,主流犹太组织和学术研究被忽视,展览违背博物馆法定职责。作者认为,现有的治理未能确保合法性和适当性,呼吁更换新的理事会和馆长,以恢复机构法定使命。

法律很明确。这与汗女士告诉董事会关于谁说了算的事情恰恰相反。

汗女士告诉《环球邮报》,主任并非由董事会聘用或解雇,而是由部长聘用或解雇,她向部长汇报工作。

并非如此。根据法律,主任的聘用——并且可以被解聘——由董事会决定,这两种情况都需要内阁的批准。董事会成员由部长任命——并且可以被解聘,同样需要内阁的批准。

董事会成员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咨询过程是党派性的,缺乏透明度,主流犹太组织被剥夺了有意义的咨询机会,并且大量相关的学术研究被忽视。他们提前收到了博物馆在开幕前对其描述的通知。可以预见的是,此次展览将与博物馆的法定职责背道而驰,歪曲历史而非扩大公众对其的理解,并分裂加拿大人而非促进相互尊重——而相互尊重源于对历史现实的诚实 appreciation,而非分裂性的宣传。

汗女士告诉《环球邮报》,董事会支持她——大多数人投票否决了所有推迟或改组展览的动议,她说她得到了董事会的信任,否则她会暂停。她还说,在她任职期间,董事会从未在展览开幕前被展示过展览的文字或内容。

将她们的陈述放在一起阅读,汗女士和她的辩护者构建了一个“万花筒”。她声称董事会不是她的“老板”。但政府不能就展览内容发布指令。所以,所有的万花筒都显示出同一张脸:主任可以为所欲为。

第27条也不影响任命和解聘的权力:董事会可以经内阁批准解聘主任,部长可以经内阁批准解聘董事会成员。而且,它也不能免除政府确保适当和合法治理的责任,包括行使其指导、任命和解聘的权力。

人们对中东有不同的看法是合理的。然而,他们不能拥有自己的事实和自己的法律。

米勒、政府和议会现在必须果断采取行动。

汗女士说,博物馆已经有几项指导方针来确保当代问题的质量控制——其中一项指导方针,我们中的一个人,作为董事会成员,从未被展示过。《环球邮报》的文章报道说,董事会成员投票决定将这些指导方针提炼成一份单一文件,供他们在九月份的会议上审阅。由同一批人对内部文件进行修改,并不是迫切需要的改革。

必须有一个新的董事会和一个新的主任。任命新领导层的目的不是惩罚。而是要恢复一个正在破坏其法定使命并因此造成严重损害的机构。

《国家邮报》

马克·L·柏林(Mark L. Berlin)是麦吉尔大学的实践教授。他曾是加拿大移民权利博物馆的董事会成员,直到2026年6月因“Nakba”展览的失败而辞职。

布莱恩·施瓦茨(Bryan Schwartz)是法学教授,也是与朗达·斯皮瓦克(Rhonda Spivak)合著《加拿大移民权利博物馆及其“Nakba”展览:过程和结果中的偏见与敌意》的作者。